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补“短板”的规划。 会议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重大战略,也是人民群众迫切期盼。会议通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当不少城市遭遇雾霾锁城,人们不禁有这样的忧虑:我们的生态环境会好吗?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短板”,成为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十二五”以来,我国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为重点坚决向污染宣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然而,专家指出,总体上我国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从2015年的情况看,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265个城市PM2.5不达标,平均超标天数比例达23.3%。水污染方面,劣Ⅴ类水体在减少,但是城市黑臭水体、一些支流污染、湖泊富营养化等问题依然很严重。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确定了“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强化源头管控 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工艺、设备和产品,发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和生态治理修复成套技术,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对重点地区、流域、行业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加快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造纸、建材等15个重点行业治污减排专项治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综合整治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等污染。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强化风险管控 强化重金属、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风险全程管控。
完善机制与强化执法 完善企业排放许可、排污权交易、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建立多元化、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保督察执法,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打造绿色金融体系。
实际上,各地各部门已经积极行动起来: 环保部日前出台了《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 2020年,我国要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决定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贵州省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工作。
当前,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在全国掀起一场治污问责风暴,在黑龙江、内蒙古、河南等8个省区,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对环保不力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督察力度空前,效果明显,彰显了我国打响环保攻坚战的决心。 专家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到实处,打好环境保护持久战和攻坚战。只有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我们的发展才更有质量,人民群众才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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