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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北京试点“投资项目承诺制”,这20项审批一律精简。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试点范围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试点时间为期3年。
试点承诺制将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加快破除制约投资落地的制度性障碍。
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服务
近年来,尽管本市营商环境逐步改善,但项目落地难、审批环节多、制度性交易成本高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聚焦企业反映突出的投资项目审批时间长、环节多、流程复杂等“堵点”“痛点”问题,对标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针对性、系统化提出承诺事项清单、区域综合评价、技术方案备案、优化图审程序等“含金量”高、“获得感”强的具体改革措施,着力打通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
所谓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就是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具体是指政府部门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和企业承诺事项清单,明确相关事项应当遵照执行的条件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应的监管验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企业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可自主开展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政府部门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改为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服务。
在此过程中,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将更加突出。具体操作上,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书面承诺,除立项、规划、施工等必要手续外,以“标准+承诺”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
两张清单指引 加速企业投资落地
试点承诺制,这就要求政府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和能力。这位负责人介绍,将依托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健全高效、透明、协同的监管体系和信用惩戒机制,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服务转变。
哪些项目可以投?企业又可以承诺哪些事项?
根据《方案》,将建立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让企业清楚知道哪些项目可以投资。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北京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开发区高精尖产业准入标准等,制定并公布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按照非禁即可、企业自愿原则,实行承诺准入。
负面清单包括单位产值能耗高于开发区行业能耗准入标准的项目;未达到开发区绿色生态指数要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超过国家、北京市和开发区规定指标的项目;未达到开发区高精尖产业要求,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低于开发区公布的行业目标值的项目等,一共8条。
与此同时,《方案》还统一制定并公布承诺制试点承诺事项清单,凡是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取消政府审批,改为企业承诺。
相关审批部门要制定承诺事项告知承诺书,以条目式综合告知单形式,一次性全部列出企业承诺事项和应当遵照执行的条件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应的监管验收要求。同时,也要列出企业承诺效力、不履行承诺的惩戒措施等。
20项承诺清单事项改为承诺
承诺制将为企业带来哪些利好实惠?
首先是审批事项大幅压缩。仅保留立项、规划、施工等必要手续,建设项目能评、环评、水评、交评、震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树木伐移等20项列入承诺事项清单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政府审批,改为企业承诺,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
其次是审查环节大幅简化。企业自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规划、国土、环保、交通、水务、园林、节能、人防、安全生产等技术方案,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再对技术方案进行实质性内容审查。同时,将施工图审查环节由开工前整体安全性审查调整为事后检查,企业按照建筑、消防、人防等强制性标准规范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无需送审查机构审查,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开展事后检查。
再次是企业成本大幅减少。通过压缩审批事项、简化审查环节等系列组合拳,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取得施工许可的时间将进一步压缩,极大提高企业办事效率、降低企业建设成本。
设红黑名单 企业承诺失信将受联合惩戒
承诺制的重点在于对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
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将根据企业签订的承诺书和报备的勘察、咨询、设计、测绘、检测成果及其施工、监理情况等,重点围绕基坑验槽、结构出正负零、主体结构封顶、装修装饰工程完成等四个关键节点,对试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验收环节,项目完工并具备联合验收条件的,企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通过试点项目管理系统提交联合验收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将组织联合验收,并进行承诺兑现复核,严格兑现承诺的项目可正式投入运行。
承诺制还将建立承诺履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通过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将企业和相关人员落实承诺行为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对守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行政许可、项目支持等方面采取激励措施;对失信企业,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等方面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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