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官方网站8月11日消息,为解决节能环保问题,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今后3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通过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有效拉动消费需求;通过增强工程技术能力,拉动节能环保社会投资增长。 围绕重点领域,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意见》强调,要围绕市场应用广、节能减排潜力大、需求拉动效应明显的重点领域,加快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意见》提出,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 例如,要推广高效锅炉、高效电动机和新能源汽车技术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发展蓄热式燃烧技术装备,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化。 推广大气处理、污水处理和垃圾焚烧装备,攻克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并完善相应的数据监测系统。 提升再制造技术,推动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深化废弃物综合利用,并推动海水淡化技术创新。 在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烟气脱硫脱硝、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鼓励发展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 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将达50% 《意见》明确提到,继续实施并研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继续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研究完善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政策,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模式,推动节能产品的应用。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到2015年,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要放开液化石油气(LPG)市场管控,扩大农村居民使用量。开展 “以旧换再”工作,对交回旧件并购买再制造推广试点产品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比例补贴,近期重点推广再制造发动机、电动机等。 此外,在政府采购方面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 节能环保产业将成经济新支柱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保装备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节能产品和服务等。 此次《意见》提出的节能环保产业三大主要目标是: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国产设备和产品基本满足市场需求;辐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据经济参考网消息,民生证券认为,节能环保主要涉及大气治理、固废处理、污水处理、生态修复以及合同能源服务等子行业或方向。从受益程度和时间来看,大气治理下半年将迎来一系列政策催化剂,预计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行业排放标准提升、限煤等能源结构调整、汽车尾气治理等领域会将有进一步政策细则出台。固废处理尤其是垃圾焚烧市场空间巨大。保守预计“十二五”垃圾焚烧市场容量近800亿元。 据《上海证券时报》消息,业内人士称,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业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城镇污水垃圾、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可超过8000亿元,环境服务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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