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2/2 10:27:14 人气:3069 |
导读 五十多岁,却已经不再为城市所需要,有的是年轻力壮者填充进来。对于城市来说,他已经完成了使命。但是他能往哪里去呢?
大哥打来电话,问我认不认识他们镇的领导,他想把当年退给队里的土地要回来。 电话这端,我不知如何回答,首先我作为一个码字的,虽然在本地略有些薄名,但跟领导干部们是隔行如隔山。其次,他的那块地,退回去差不多有十好几年了,早已分给其他人,现在再讨要,不啻于刻舟求剑。 大哥是表姨的儿子,比我年长个一二十岁,那时他还没有分家单过,春节返乡,一大家子住在一起。我打小就比较文艺,喜欢农村过年的气氛,这个表姨虽然不算至亲,但跟我姥姥走得热络,有些春节,我就住在他们家里,大哥退地那天,我正好在现场。 印象中那是一个滴水成冰的早晨,我刚刚起床,便见队长登门,高门大嗓地问大哥在不在家。表姨就去外面那间偏厦里喊大哥,好半天,大哥趿拉着棉鞋,一边扣着棉袄扣子一边走过来。他问队长什么事儿,队长说,这一年到头都不见你人影子,可别忘了交公粮。大哥说,我这地都不种了。队长说,那也得交,这地是你名头上的,就得你交。大哥说,那我可管把地退了?队长说,管啊。大哥说,退就退! 就这么一言为定了。饭桌上姨父听说了这件事,半晌没说话,好一会儿,才拿筷子点着桌子说,咱们是农民,地是咱们的本,咱们不能忘本,更不能把本给扔了。你把地退了,不是个事儿。 大哥早上也有喝酒的习惯,他一扬脖,喝下一盅酒之后,说,不是我不想种,但你讲这地咋种?农药化肥恁么贵,粮价恁么贱。累死累活干一年,不落几个钱,我在外面打两个月的工,挣的都比这多。 姨父没说话,大哥说的是实情。村子里外出打工已蔚然成风,人们去北广上跟走大路似的,也有挣到钱的,也有虽然没挣到多少钱,起码见了大世面的。大哥属于前者,而且几乎是最为成功的一个。 姨父有五个孩子,四个是男孩。吾乡重男轻女,儿子多,出门时腰杆都挺得比别人直。但回到家心里一盘算,一个儿子就是一座大山。吾乡娶媳妇不易,就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从订婚时开始,过小礼,下大定,数目就已经不菲,还没算上盖房子。没有房子的人家,礼金就得格外重,算下来,没个万把块钱,娶不回一个像样的媳妇。 大哥早知家里艰辛,初中没毕业,就回乡务农,又不甘心就这么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过一辈子,一直很注意搜集致富的信息。他养过兔子,种过果树,承包过池塘养鱼虾,几番折腾,不是失败告终,就是收益甚微。好在,他肯钻研敢折腾,引起了村里一户人家的好感,没有要太多礼金,把闺女嫁给了他。 某年春节,他邻村的一个同学来找他玩。这个当年在班里很不起眼的同学,出现在他面前时,像是换了个人。他西装革履,头光脸净,让大年下还衣衫褴褛的大哥,顿时自惭形秽。 同学说,他去年一直在邻省的W城打工,在工地上挑毛渣,这活虽然苦点累点,但工地包吃住,一年下来,能落不少现钱,比种地强多了。 大哥为之心动,要同学带自己一块去那花花世界。该同学本来就是这个意思,春节一过,大哥就辞别了父母妻儿,跟他的同学踏上了新征途。
年底回来时,大哥俨然成了那个同学的翻版,一件灰色呢子大衣,压着他原本不高的小身板,袖子上的标签舍不得拆,举手投足时格外闪亮,脖子上居然还围了条白围巾,谈不上文艺范儿,却也画龙点睛地将他和村里人区别开来。他口袋里揣着好烟,见人就散一支,有人恭维他发了财,他就把得意的笑容,努力压缩得谦和一点,说,混口饭吃,混口饭吃而已。 那个春节,他和老婆孩子的穿着打扮,在村里都是最耀眼的。村里孩子相约着骑车去赶年集,回来之后,一顿饭的工夫,所有人都知道,大哥给了他儿子十块钱,让他随便买,而其他的孩子,赶集时口袋里最多也不过五毛钱。 如是种种,都是活广告。春节前后,表姨家本来就很局促的堂屋,总是出一屋子又进一屋子,人们带着笑容以及一小篓鸡蛋或是一袋红糖或是一瓶香油,站在大哥面前,问他能不能把自己家的孩子带出去,那个年节,大哥比他们村支书都风光。 大哥带了一支队伍出去,成了一个小小的包工头,在邻省的W城,专门给人家建筑工地挑毛渣。他挣的是极辛苦的钱,有个表弟读高中时突然产生厌学情绪,看大哥回来时的风光,铁了心要退学回来跟他走,一到工地上就傻眼了,包括大哥在内,都身着单衣,到河滩上挑毛渣,脸上身上泥水汗水混在一起,哪还有个人模样。表弟被震到了,乖乖回家继续上学,居然考了个大专,进城当了小职员。 但对于更多的村里人,苦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没钱。孩子上学需要钱,老人看病需要钱,娶媳妇需要钱,没有经济来源的家庭,时刻岌岌可危。我多次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本来还算美满的家庭,因为某个变故陷入赤贫。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村里还有人会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吃不上饭,没有钱的无力感与恐惧感,无法靠种庄稼解决。 大哥也在慢慢摸索门道,进入二十一世纪,商品房大行其道,城里人买了新房,就得装修,干装修比挑毛渣卖苦力略为轻松不说,挣的也更多一些。虽然,干装修工需要一些技术含量,但这怎么能难得住我那脑子活络的大哥,他放下小包工头的架子,跟着个油漆工当学徒,很快,他不但自己出了师,还能带徒弟了,他手下的那个队伍也全面转型。 2002年春节,我照例去乡下过年,眼中的大哥是那样踌躇满志。他告诉我,他这一年“搞得还可以”,明年会更好,因为他认识了一个黄姓老板,这个黄老板特别有办法,接了不少活,他明年不蹲街上等活了,就跟着黄老板干了。
我也替他感到高兴,第二年春节,我单位里忙,没能回去,大年夜,想到大哥一家这会儿大概像广告里那么喜庆高兴,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给表姨打去拜年电话,问大哥都还好吧。表姨说,你大哥没过来,在自己家躺着呢。我感到奇怪,这大年下,这么早,怎么就躺下了? 表姨在电话那头压低了声音,说:“你大哥去年不是认识了一个黄老板吗?跟他干了一年,都没拿钱,讲是年底一块儿给,你大哥也怕自己拿着弄丢了。讲好二十二小年前给,到那天黄老板没露头,到他住的地方,门锁得铁紧,邻居说看见他拎着箱子走了。你大哥手里有复印的他的身份证,摸到贵州他老家,家里就一个老娘,八十多了,眼都瞎了,一个劲儿给你大哥赔不是,都要跪下了,说是没见他,‘他好赌啊,回来我非杀了他’,你讲你大哥还有啥办法,只好回来了,回来就没出过门。” 关于这次经历,后来大哥不再提起,只是表姨家堂屋的镜框里挂了一张他在贵州黄果树的留影。我不知道那会儿他怎么还有心思去游山玩水,大概因为比较近吧,舍不得浪费这个可以“到此一游”的资源,照片上的他穿一身褪了色的蓝工装,斜斜站着,面无表情。 我同样不知道大哥如何应对眼巴巴等着他拿钱回来的乡亲,只知道,这是他“事业”的一个转折点,这个春节之后,不再有人愿意跟他出去,“跟他干搞不到钱”,村里人都这么说。这个一号能人,众人眼中的福星就此陨落,出了十五,大哥孤单单地出了门,只有他妻子还追随着他。 这次挫折让他从此过度谨慎,他选择工作的第一个条件是,工资必须按月结清,虽然因此错失了很多机会,他也不在乎:“总比一个钱都落不着好。”他失去了当工头拉队伍的信心,成为无数寻常打工者的一分子,靠一点手艺和力气,挣几个辛苦钱。 随着我自己成家生子,我渐渐很少再去乡下,偶尔听到大哥的消息,也都大同小异。大致知道他这些年来很不容易,随着年事渐高,有些活他已经干不了了,他换过好几个工种,当过装卸工,干过缝纫工,还在建筑工地上做过饭,在颠沛流离中,寻一点生计,他曾经经过我居住的这座城市,不过是在春节返乡时候。 春节返乡,是他们一年最大的指望,但也常常是他们颇为为难的一件事。从邻省W市,没有去他们镇里的直达车,只是春节前,会有老乡组织包车,票价颇高之外,碰上不赶趟的时候,还一票难求。那时候,就要求开大货的老乡,看能不能搭个顺风车,如果连这个运气也没有,就得想办法转车回去。 那年倒不是大哥点背,中国发生了一场大雪灾,很多高速路都被封了,老乡们好容易包了个大巴,到路口又被拦了下来。条条道路皆是穷途,但家是不能不回的,大哥仔细研究了地图之后,想到可以先坐火车,到我所在城市再转车,虽然他不确定这里是否封路,好歹离家是更近了一点。 他抵达这座城市是在午夜十二点,汽车站没开门,他在火车站坐了一晚上。我们这个中部城市,暖气不像北方那么足,据大哥讲,那天晚上极冷,他抖抖索索地冻了一夜,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夜里都会突然哆嗦着醒来,再出上一身盗汗。 我怪他当时不来我家,他说,我当时拎了很多东西,穿成那个样子,怎么能去呢?他的话让我有点难过,我其实是可以想象他当时的样子的。我家小区对面,有一片建造中的建筑群,夜晚我出去散步,常见有民工穿着满身尘土的工装,坐在排挡上吃夜宵。临近过年时,我尤其会注意到他们的人数是否减少,揣度他们是否已经回乡与家人团聚,我心里将他们与大哥视为一类,总觉得在他们身上,有着整个中国的乡愁。
前年春节,我又回了一趟乡下,发现眼前的大哥,与我见到的那些打工者还是有所不同,他比他们都老,也比我印象中的老。他后来建的房子在村子主干道上,这里兴了个小集市,整条街都是欢欢喜喜的打工者,盈动着满载而归的熏熏然,大哥坐在他家门口,手操在袖子里,眯着眼睛看着前方,脸上,就有了点今非昔比的沧桑。 世界已然不再是他的,他有点看不懂了,也干不动了,他说他想回来干点别的。他跟我讨论转行的可能性,比如开个网吧。他刚一提出这个话题,就被大嫂斩钉截铁地喝止,说当初他们儿子在镇上读书时,就成天泡在网吧里,“家里没有大人看着,掉进去就出不来,为赚点钱坑害村里的小孩,将来是会被人戳脊梁骨的”。大哥讷讷然,又说,是不是可以搞个模子印冥币。一沓冥币成本只要两毛钱,卖给小商店一块钱,清明中元冬至春节,一年四次祭祀,每次若能卖出一万沓,就能赚三万二。“可是人家小店早有供货的了吧?”我说,他苦涩地笑了下,换了话题。 我想安慰他,指出他的一双儿女都还比较争气,虽然作为留守儿童,难免有意志力薄弱的时候,但也都在复读之后考上了大学,现在都有了一份还说得过去的工作,他们会照顾他的。然而,我何尝不知道,这些“穷二代”,在城市里,自己尚生活得步履维艰,买房,结婚,养娃,都得靠自己,本来就落后于那些出生于城市里的孩子,就算他们自己有孝心,肯吃苦,作为父母,又于心何忍?何况,大哥今年也才五十多岁,他怎么能够就这么,在重重压力下,混吃等死? 五十多岁,这个听上去不算太老的年纪,却已经不再为城市所需要,有的是年轻力壮者填充进来,对于城市来说,他已经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但是他能往哪里去呢?“田园将芜兮胡不归”,他的田园也已不再,他没有养老保险,没有退休金,他只剩一身提前到来的病痛,要硬着头皮走向可以想象的风烛残年。 作为第一代打工者,大哥也是第一代被出局者,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命运,我有义愤,却很无力,有同情,却自觉伪善。最后,我只能老老实实地告诉他,我不认识他们镇领导,让他自己去找找当年要他退队的老队长,他说,老队长已经去世多年,他去看过过去的田地,田埂地沟都没有了,和周围田地连成了一片。 纵然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满霜,这句词原来也可以形容大哥和他的土地。这个身份为农民的人,就这样,即便回归故里,也无法再心有所依。
闫红 作家,曾用ID忽如远行客,尔林兔。著有《误读红楼》《她们谋生亦谋爱》《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张爱玲爱过的那些人》《诗经往事》《周郎顾》《彼年此时》《如果这都不算爱:胡适情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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